公司再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是三年。这是继2009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来,第四次连续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成功,是政府部门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的肯定,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科技创新产生积极影响。